首页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承担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