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