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 第五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