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后,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生变化的(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除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情况及档案移交根据本办法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