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二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二十一条 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