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 第五十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 第五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