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对于已经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引用法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