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09年) 三、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09年) 三、 三、 依法做好卫生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一) 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复议机构的监督。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定权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克服不敢当被告或被申请人、不愿接受监督的思想,以高标准、… (二) 在法定期限内切实履行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义务。要在答辩或答复意见书中全面、准确、详实地阐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有关证据材…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