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章 成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的审查 第五条 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五条 第二章 成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的审查 第五条 卫生部负责社会团体的申请登记审查,包括对社会团体的筹备申请登记、成立申请登记和变更、注销申请登记前的审查。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