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7年)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二十六条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7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审计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