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制定工作办法和流程;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
重大政策执行、事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审计;
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工程建设、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所有经济活动事项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管理审计;
其他审计。
制定工作办法和流程;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
重大政策执行、事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审计;
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工程建设、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所有经济活动事项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管理审计;
其他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