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7年) 第一章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效率,促进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 第二条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系统、本单位实施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及所属(管)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 内部审计工作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指导下,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预算管理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管)单位的内部审计,并指导和… 第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实施负责。 第六条 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审必严、防微杜渐;促进管理、推动改革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工作。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