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2017年)
发布机关
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卫生计生委 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
一、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适用于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是举办备案中医诊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适用于提供中西两法服务和不符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
二、
原卫生部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以及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三、
原卫生部印发的《民族医诊所基本标准》同时废止。民族医诊所的管理参照《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