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6年) 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6年) 第二十条 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