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实行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在职培训、工作考核和任免制度。县以上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卫生监督员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