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年)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条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条 对违法违纪的卫生监督员,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