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卫生健康标准审查、报批与发布 第二十七条 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卫生健康标准审查、报批与发布 第二十七条 因卫生健康工作急需,或应对突发紧急事件需要制定标准的,由法规司和相关业务司局共同报委领导批准,采用快速程序制定。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