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办法,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商有关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