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对观测环境、地质构造、安全防护等条件进行评估。

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应当统筹建设配套数据中心,用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