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2003年) 5. 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治污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要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确定输水干线水质目标与治理措施,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规划》的要求,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各控制单元的实施方案,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治污措施的落实。 七、 监督管理 (三)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2003年) (三) 5. 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治污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要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确定输水干线水质目标与治理措施,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规划》的要求,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各控制单元的实施方案,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治污措施的落实。 七、 监督管理 (三) 设立监测站点。在已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国家在输水干线源头和省界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沿线各省在主要支流入河(湖)口及控制单元设立监测断面;在各重点污染源企业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设备(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污水按《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99)》执行),对主要污染物指标进行控制。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