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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2003年)
  3. 5. 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治污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要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确定输水干线水质目标与治理措施,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规划》的要求,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各控制单元的实施方案,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治污措施的落实。
  4. 四、 治污项目审批程序和具体分工
  5. (四)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2003年) (四)

5. 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治污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要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确定输水干线水质目标与治理措施,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规划》的要求,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各控制单元的实施方案,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治污措施的落实。
四、 治污项目审批程序和具体分工

(四) 由江苏、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南水北调办签订治污目标责任书,各控制单元所在的地级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治污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在实施控制单元治污方案中的责任和义务。

(三) 目录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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