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执业 第四十八条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执业 第四十八条 单采血浆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报废血处理和有易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危险行为的供血浆者供血浆后保密性弃血处理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