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预算单位在单位公务卡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选择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签订单位公务卡服务协议。
确定本单位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组织统一办理单位公务卡,合理分配信用额度,并做好离职、变更等情况下的单位公务卡管理工作。
制定单位公务卡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单位公务卡持卡人的培训和管理,防范持卡用卡风险。
及时办理单位公务卡报销还款和资金退回等业务,做好有关账务处理及对账工作。
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单位公务卡监督管理和业务数据统计工作。
选择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签订单位公务卡服务协议。
确定本单位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组织统一办理单位公务卡,合理分配信用额度,并做好离职、变更等情况下的单位公务卡管理工作。
制定单位公务卡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单位公务卡持卡人的培训和管理,防范持卡用卡风险。
及时办理单位公务卡报销还款和资金退回等业务,做好有关账务处理及对账工作。
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单位公务卡监督管理和业务数据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