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2年) 1.

1.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落实,制定、修订并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一系列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部分省(区、市)出台了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