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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
  3. 2. 技术要求。重点流域、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根据水质目标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选择具备除磷脱氮能力的工艺技术。污水处理应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较大的地方,以及地处非环境敏感区的建制镇,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条件采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处理工艺,鼓励自然、生态的处理方式。
  4. (四)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 (四)

2. 技术要求。重点流域、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根据水质目标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选择具备除磷脱氮能力的工艺技术。污水处理应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较大的地方,以及地处非环境敏感区的建制镇,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条件采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处理工艺,鼓励自然、生态的处理方式。

(四)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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