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 2.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 2. 2. 技术要求。重点流域、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根据水质目标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选择具备除磷脱氮能力的工艺技术。污水处理应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较大的地方,以及地处非环境敏感区的建制镇,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条件采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处理工艺,鼓励自然、生态的处理方式。 (三) 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对部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能力。大力改造除磷脱氮功能欠缺、不具备生物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重点改造设市城市和发达地区、重点… (四)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