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年) 第二节

第二节 明确责任分工

国家民委会同规划编制参加单位,负责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进度,确保规划落到实处。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本地区配套规划或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规划落实。对纳入本规划的工程项目,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