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年) 第一节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国家民委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能作用,建立规划实施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确立国家支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通力协作的规划实施工作格局。(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