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现场检查。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