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2001年)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六十八条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2001年) 第六十八条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六十八条 定量评价可以分专业组进行,每个专业组负责部分评价指标的评审和比较。各专业组的分数汇总后产生中标候选品种。也可不分专业组进行评审和比较。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