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第五部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三、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三、 第五部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三、 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