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