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五章 申领、发放与临床使用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申领、发放与临床使用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用耗材使用人员培训,提高其医用耗材使用能力和水平。在新医用耗材临床使用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