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章 遴选与采购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遴选与采购 第十八条 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应当在有关部门有效监督下进行,由至少2名工作人员实施。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