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章 遴选与采购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遴选与采购 第十七条 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医用耗材使用科室或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采用适当的采购方式,确定需要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及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并签订书面采购协议。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