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PET中心负责人应具有较全面的核医药学专业知识,并具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专门从事加速器、自动合成仪运行、保养的专业人员;具有药品质量控制与检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