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格式为:

X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

X—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H—化学制剂,Z—中药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