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在自查中发现违法执业行为,应当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留存备查。不能立即整改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确定整改时间表,督促落实,做好整改报告留存备查。

医疗机构在自查中发现重大违法执业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