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 对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承担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应当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制定培训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