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异种干细胞治疗技术、异种基因治疗技术、人类体细胞克隆技术等医疗技术暂不得应用于临床。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