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经营质量管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经营质量管理 第三十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销售给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