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十三章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销售与售后服务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等活动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企业应当保留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追溯要求。销售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第一百一十八条 企业应当采用经验证或者确认的运输条件和工具运输产品并做好产品防护。对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对运输过程实施监控。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应当规定售后服务要求,保留售后服务记录,并满足追溯要求。 第一百二十条 需要由企业安装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当确定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接收标准,并保留安装和验收记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