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二章 质量保证 第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质量保证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变更控制程序,根据变更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影响的风险程度和相关法规要求,确定变更管理类型,对变更进行评审,在实施前得到相应批准。必要时,应当对变更进行验证、确认,确保不因变更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不良影响。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