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生产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生产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因违法生产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中止许可,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