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二)(2003年) 4. 场地增加或变更情况,及产品无变化的真实性承诺。 八、 关于我局印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一)》(国药监械〔2002〕259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一)”)的补充说明: (一) 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二)(2003年) (一) 4. 场地增加或变更情况,及产品无变化的真实性承诺。 八、 关于我局印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一)》(国药监械〔2002〕259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一)”)的补充说明: (一) 《补充规定(一)》第一条系指整个产品的委托加工,不指部件委托加工。 八、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