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五章 数据收集 第二十三条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数据收集 第二十三条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数据的收集和提交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