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以下简称临床研究)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以人(个体或群体)为研究对象(以下称研究参与者),不以药品、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注册为目的,研究疾病的病因、诊断、治疗、康复、预后、预防、控制及健康维护等的活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