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是为了探索医学科学规律、积累医学知识,不得以临床研究为名开展超范围的临床诊疗或群体性疾病预防控制活动。 临床研究过程中,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研究者要充分尊重研究参与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