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封存决定:
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封存的资料与违法行为无关;
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封存;
封存期限已经届满;
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封存措施的情形。
解除封存应当立即退还资料,并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资料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封存的资料与违法行为无关;
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封存;
封存期限已经届满;
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封存措施的情形。
解除封存应当立即退还资料,并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资料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