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三十二条 封存的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篡改和非法借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篡改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